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是什么
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。刑事拘留是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而使用的强制手段,不是一种处罚。治安拘留是依据《治安处罚条例》使用的一种处罚方法。司法拘留是强制手段,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,它的法律依据是《民事诉讼法》和《行政诉讼法》。
适用对象不同。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,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。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,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。司法拘留的对象是推行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,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。
目的和结果不同。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预防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导致新的损失,刑事拘留的结果,一般转为逮捕,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。治安拘留的目的,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,治安拘留期满,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。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,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,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,被拘留的人假如承认并改正错误,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。
羁押的期限不同。
适用的机关不同。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,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、实行权-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,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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